觸碰紅線,4人被拘!
3月4日,余某在華舍街道某廠區外側辦公室樓頂進行電焊作業時,未按規定事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也未采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作業過程中濺落的火星引燃下方墻面縫隙內的可燃物,引發火災。紹興市柯橋區消防救援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涉案違法人員開展詢問,現已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對余某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予以行政拘留。
3月19日,方某在蘭亭街道某化纖有限公司動用明火作業,未事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且未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紹興市柯橋區消防救援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涉案違法人員開展詢問,現已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對王某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進行處理。
3月27日,紹興市柯橋區安昌街道應消站執法人員在安昌街道朱家畈村檢查時發現鄭某正在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經核查,該作業存在多項違法違規情形:未按規定事先辦理動火作業審批手續,鄭某未取得電氣焊相關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作業現場未配備專人看管,且未采取任何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護措施。檢查結束后,執法人員依法對涉嫌違法人員進行詢問,現已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對鄭某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予以行政拘留。
3月30日,王某未取得相關證件在平水鎮某經編有限公司動用明火作業,未事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且未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紹興市柯橋區消防救援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涉案違法人員開展詢問,現已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對王某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進行處理。
